问题 | 遗嘱有效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若要有效,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件,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其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楚知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比如,精神正常、心智成熟,能够对自己的财产等事务作出合理的安排。 若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像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未成年人、因精神障碍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倘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比如他人以欺骗手段让遗嘱人作出违背自身真实想法的财产分配,或者通过威胁、逼迫等方式迫使遗嘱人立下遗嘱,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伪造的遗嘱,即并非遗嘱人真实订立的遗嘱,同样无效。 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么篡改的这部分内容也是无效的。 三、遗嘱内容须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遗嘱不得擅自处分他人财产,必须是对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安排。 四、遗嘱形式须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多种。 不同形式有相应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遗嘱,其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立遗嘱时正处于发病期。且该遗嘱部分内容被小胡篡改,小胡试图通过胁迫小朱修改财产分配。小朱遗嘱中还涉及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条款,遗嘱形式上也未按自书遗嘱要求注明日期,这份遗嘱的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处于发病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遗嘱能力,所立遗嘱应无效。 2、遗嘱部分被篡改,篡改部分无效;小胡胁迫小朱修改,此部分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也无效。 3、遗嘱擅自处分他人财产,内容不合法,相关条款无效。 4、遗嘱形式上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法定要求,形式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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