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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继承人的哪些财产其遗嘱无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以下几类被继承人的财产,其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一、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的核心在于处分被继承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财产并非完全归个人单独所有,比如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大部分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夫妻共同房产为例,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双方对房产都享有平等的权益。
若一方在立遗嘱时,将整套房子都处分给他人,这种情况下,涉及到配偶份额的那部分遗嘱内容就是无效的。
因为被继承人无权处分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财产。
二、已被国家依法征收或没收的财产
当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征收或没收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此时该财产已不再属于被继承人所有。
既然所有权已经改变,被继承人自然就不再拥有对该财产的处分权。
所以,遗嘱中涉及到这类已被国家依法处理的财产的内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已设定合法担保且担保权未实现的财产
在某些经济活动中,被继承人可能会将自己的财产设定合法担保。
在担保权尚未实现之前,被继承人对该财产的处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因为担保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在担保责任未解除的情况下,被继承人不能随意处置该财产。
所以,遗嘱中对此类财产的处分内容,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遗嘱处分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合法拥有且有权处分的财产,否则相关遗嘱内容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遗嘱,将与配偶小李共有的房产全留给小胡,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部分财产此前已被国家依法没收,遗嘱中也做了处分;还有已设定合法担保且担保权未实现的财产,遗嘱中亦有涉及,遗嘱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房产,小朱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涉及小李份额的遗嘱内容无效,因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权益,一方无权擅自处分配偶部分。
2、已被国家没收的财产,小朱立遗嘱时已无处分权,相关遗嘱内容不具法律效力,财产所有权已转移。
3、已设定合法担保且担保权未实现的财产,小朱处分受限制,遗嘱中对此类财产的处分内容可能无效,需保障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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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