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顺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具体包含了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下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但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而“父母”也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例如,夫妻收养的孩子,在法律上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有继承权。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等特殊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丽,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静,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李。同时还有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争议点在于遗产该如何在这些继承人中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能参与分配。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小丽、小胡、小静、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有权优先继承小朱的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如果其中有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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