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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继承房屋什么时候生效的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房屋的生效时间,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遗嘱本身的生效时间
遗嘱的生效是以立遗嘱人的死亡为时间节点。
在立遗嘱人在世期间,遗嘱并不会产生实际的法律效力。
这是因为,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的遗嘱有完全的掌控权。
在生活中,立遗嘱人的想法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生活状况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例如,立遗嘱人原本打算将房屋留给大儿子,后来因为大儿子对自己不尽赡养义务,而小儿子一直悉心照料,立遗嘱人就可能改变主意,想要把房屋留给小儿子。
所以,只要立遗嘱人还活着,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变更或者撤销之前所立的遗嘱。
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时间
(1)从继承开始的那一刻起,继承人在法律上就取得了房屋的物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物权的变动没有进行登记,就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2)若继承人想要对外处分该房屋,只有登记完成后,继承人才拥有更完整的处分权能,这样也能更好地保障交易的安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立遗嘱将房屋留给大儿子小李,后因小李不尽赡养义务,小朱想改遗嘱把房屋留给小儿子小胡。小朱去世后,小胡未及时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此时小丽善意购买该房屋且不知遗嘱变更情况,小胡与小丽就房屋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遗嘱本身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节点,小朱在世时可随时变更遗嘱,其去世后遗嘱生效,房屋应归小胡。
2、小胡虽在小朱去世时法律上取得房屋物权,但未登记,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小丽的效力,若小胡要对外处分房屋,需先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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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8: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