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立遗嘱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己立遗嘱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例如,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他们心智成熟,能够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合理的安排。 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像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因为他们可能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二、遗嘱须是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内心真实想法的体现。 如果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伪造的遗嘱显然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同样无效。 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么篡改的部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序良俗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遗嘱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因为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 四、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定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若满足上述条件,自己立的遗嘱通常有效。 为保证遗嘱效力,还可进行公证或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协助。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体弱,欲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他先在受小胡胁迫下写了一份遗嘱,后又自书一份遗嘱但未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两份遗嘱引发争议,亲属对遗嘱的效力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受胁迫所立的第一份遗嘱无效。因为遗嘱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订立的遗嘱违背了这一要求,不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2、小朱自书的第二份遗嘱因未注明日期,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可能影响其效力。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年、月、日,以确保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遗嘱内容若涉及处分他人财产则无效,应符合合法合规及公序良俗要求。 4、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若小朱立遗嘱时已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也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