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去世后生前财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丈夫不幸去世后,对于其生前财产的处理,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则需要遵循,具体如下:
一、确定遗产范围 在处理财产前,要先仔细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部分财产中,有一半是归配偶所有的,剩下的另一半才作为丈夫的遗产。 而丈夫的个人财产,像其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则全部都作为遗产。 二、有遗嘱的情况 如果丈夫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在处理遗产时,就需要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分配。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就可以依据遗嘱的规定,继承相应份额的遗产。 例如,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该子女就有权获得该房产。 三、无遗嘱的情况 要是丈夫没有立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在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均等分配遗产。 不过,如果继承人中存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 四、存在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 若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应优先按照协议执行。 案情回顾: 小胡不幸去世,留下婚后与妻子小丽共同购买的房产、婚前个人购置的车辆,且生前未立遗嘱,但与小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部分财产赠给小静。争议点在于财产该如何在小丽、子女、父母以及小静之间分配。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半归小丽所有,另一半作为小胡的遗产。小胡婚前购置的车辆则全部作为遗产。 2、因小胡无遗嘱,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配偶小丽、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 3、但因存在与小静的遗赠扶养协议,应优先按协议执行,将约定部分财产分配给小静。 4、若继承人中存在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遗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