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对继承人有要求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对继承人有着明确且具体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资格 继承人必须是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 这其中涵盖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 同时,遗嘱人还拥有自主指定的权利,能够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作为受遗赠人。 例如,遗嘱人可以将部分财产遗赠给一直照顾自己的保姆,或者捐赠给慈善组织。 二、行为能力 在继承开始的时候,继承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继承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受遗赠权则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三、合法权益 继承人不能通过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去获取遗嘱利益。 一旦采用了这类非法手段,遗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四、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例如,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这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指定一直照顾自己的保姆小静为受遗赠人,同时将大部分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小李和小胡,却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女儿小丽留必要份额。小丽怀疑遗嘱是小李、小胡通过欺诈小朱修改的,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主体资格方面,小静虽非法定继承人,但作为受遗赠人符合规定,小朱有权指定。 2、行为能力方面,若小丽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权益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维护。 3、合法权益方面,若小李、小胡存在欺诈行为,遗嘱可能无效。 4、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方面,未给小丽留必要份额违反法律,遗嘱此部分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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