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把财产全部给小三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遗嘱给小三在法律上的形式与执行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深入分析,立遗嘱将财产全部给予小三,在形式层面可能是有效的,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遭遇诸多棘手的问题。 2.遗嘱有效的法定形式要件 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 例如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确保字迹清晰、内容明确,之后还要签名,并清晰注明书写的具体日期。 只要满足这些形式要求,从遗嘱本身的效力角度出发,遗嘱人确实有权对自己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 这是基于法律对个人财产处置权的尊重,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财产的归属。 3.违背公序良俗及财产处分限制 但这种将财产全部给小三的行为,极有可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若涉及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人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进行处分,对于配偶的份额是无权处置的。 而且,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因此,通常来说,不能随意通过遗嘱将全部财产都给予小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财产的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给小三小静。遗嘱形式上符合自书遗嘱要求,但执行时引发争议,一是财产可能有小丽份额,二是他们的孩子小胡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案情分析: 1、从遗嘱形式要件看,小朱自书遗嘱若符合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要求,遗嘱本身形式有效,但这并不意味着能完全按其意愿执行。 2、从财产性质看,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只能处分自己份额,无权处置小丽那部分。 3、从法定继承人权益看,小胡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应保留必要遗产份额,不能将全部财产给小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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