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后的遗嘱有效期几年内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遗嘱的有效期问题,其实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限制,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一、遗嘱效力持续方面 公证遗嘱是一种经过公证机构严格审查和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遗嘱形式。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等多方面进行细致核实。 只要遗嘱本身不存在被撤销、变更的情况,并且遗嘱内容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它的效力就会一直保持。 在这种情况下,这份公证遗嘱就会始终有效。 这就好比一份经过严格审核盖章的重要文件,只要没有新的文件来替代或者修改它,它就一直具有效力。 二、遗嘱失效情形方面 若遗嘱人后续又重新订立了新的公证遗嘱,或者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可能导致遗嘱部分失效。 如果在遗嘱生效之前,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该财产因为某些原因已经灭失了,那么涉及到这部分财产内容的遗嘱就可能无法再执行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李。之后小朱未通过合法程序变更或撤销该遗嘱。小朱去世后,小胡提出小朱后期曾有自书遗嘱变更房产分配,引发争议,且房产因意外部分灭失。 案情分析: 1、小朱未对原公证遗嘱进行合法变更或撤销,按规定原公证遗嘱应保持效力,房产应按遗嘱留给小李。 2、小胡提出的自书遗嘱若符合法定形式且明确表示变更原公证遗嘱,那么原公证遗嘱失效;若不符合相关规定,则原公证遗嘱依然有效。 3、房产部分灭失,涉及灭失部分财产内容的遗嘱无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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