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的财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财产的分割,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一、有遗嘱的情况 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愿体现。 在房产继承中,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来进行房产分割。 合法有效的遗嘱需满足一定条件,这种情况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按照遗嘱中明确的份额和方式获得相应房产权益。 二、无遗嘱的情况 此时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一般而言,他们应均等分割房产份额。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会有所调整。 例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承担主要医疗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房产份额。 三、协商分割 继承人之间还可通过协商的方式,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各继承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各自的房产份额。 达成一致意见后,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等手续。 若继承人之间就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生前未立遗嘱。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就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胡认为自己长期照顾小朱生活起居,应多分;小丽则称自己经济困难缺乏劳动能力,要求照顾多分;小李觉得应均等分割。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无遗嘱,此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小胡、小丽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房产份额。 2、小胡长期照顾小朱生活起居,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适当多分房产份额。 3、小丽若确实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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