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权时,可按如下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一、明确放弃方式 在继承程序启动,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且在遗产尚未实际处理分配之前,第一顺位继承人若要放弃继承房产,应当以书面形式清晰、明确地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若在此期间,继承人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么在法律上就会视为其接受继承。 二、了解放弃后果 当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原本应继承的房产份额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转由其他顺位的继承人继承。 例如,第二顺位继承人会按照法律规定承接相应份额。 若不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样放弃继承,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无主财产,进而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三、办理相关手续 一般来说,需要前往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办理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能够证明自身身份的身份证等证件、体现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以及房产的证明文件,像房产证等。 完成公证后,其他继承人就可以凭借相关的公证书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房产面临继承问题。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小李,起初想放弃继承权,但未明确表态。后来又书面声明放弃,引发争议:未及时书面放弃期间是否算接受继承,放弃后房产份额该如何处置及后续手续如何办理。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继承程序启动且遗产未分配前,应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小李起初未明确表态,依法应视为接受继承。 2、小李书面放弃后,其份额应按法定顺序转由其他顺位继承人继承,若不存在其他继承人或均放弃,则房产可能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3、小李应前往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准备好相关材料,完成公证后,其他继承人凭公证书等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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