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继承多少份额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代位继承的份额,有以下要点需要明确:
一、一般均等原则 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遵循一定的规则。 若其中某一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他的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就继承其父亲原本应得的那一份遗产份额,即房产和存款的相应部分。 二、特殊情况调整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代位继承的份额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代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代位继承人,可以多分。 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代位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总之,代位继承的份额一般以被代位继承人应得份额为基础,同时会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留下房产和存款,无遗嘱。其子女小李和小胡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小李先于小朱去世,小李的子女小静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继承。但小静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主张应多分遗产,小胡则认为应按一般均等原则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均等原则,小静作为代位继承人,通常应继承小李原本应得的那一份遗产份额,即房产和存款的相应部分。 2、考虑到小静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根据特殊情况调整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小静照顾,适当多分给其一些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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