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子遗产继承顺序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父母房子的遗产继承顺序,是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较为广泛,涵盖了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即没有合法婚姻关系所生育的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例如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的情况。 “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继承应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因为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其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丽,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静。小朱生前未立遗嘱,小李认为非婚生子女小胡不应参与房产继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子女”范畴广泛,涵盖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与小李等享有平等继承权。 2、因小朱未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房产,小李主张小胡不能继承缺乏法律依据,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共同参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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