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要告知配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这件事,不一定要告知配偶,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从法律规定层面来讲 遗嘱本质上是遗嘱人对自身个人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自然人拥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同时还能够指定遗嘱执行人。 这意味着,法律在这方面充分尊重遗嘱人的自主意愿,并没有强制要求在立遗嘱时必须要将相关情况告知配偶。 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决定是否让配偶知道立遗嘱的事,法律赋予了其这样的权利。 二、从实际操作角度出发 是否告知配偶,主要取决于立遗嘱人的内心意愿。 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是多样的。 如果立遗嘱人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告知配偶不会引发家庭内部的矛盾冲突,也不会带来其他不利的后果,并且希望配偶能够了解自己对于财产等方面的安排,那么这种情况下,立遗嘱人可以选择将立遗嘱的事情告知配偶。 相反,要是立遗嘱人担心一旦告知配偶,可能会引发各种纠纷,或者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那么他也完全有权利选择不告知配偶。 总之,立遗嘱人在是否告知配偶这件事上有自主决定权。 而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的订立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所立遗嘱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在生前立下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了处分,指定了遗嘱执行人,但并未将立遗嘱之事告知配偶小李。小朱去世后,小李在处理遗产时才得知遗嘱的存在,小李认为小朱立遗嘱应告知自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层面看,依据《民法典》,自然人有权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执行人,法律尊重遗嘱人的自主意愿,未强制要求立遗嘱时告知配偶,所以小朱不告知小李立遗嘱一事,不违反法律规定。 2、从实际操作角度出发,是否告知配偶取决于立遗嘱人的意愿。小朱可能是担心告知小李会引发纠纷等问题,所以选择不告知,这是其权利。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就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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