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是不是必须跟遗嘱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遗嘱在遗产分配中的一般作用
在遗产分配的常规情形下,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分配就应当依据遗嘱的具体内容来执行。 遗嘱是一种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行为,它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方式,对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相关事务作出的个人处分安排。 而且,这种处分安排只有在遗嘱人死亡的时候才会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例如,遗嘱人可以明确指定自己的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或者将一部分财产捐赠给特定的慈善机构等。 2.导致遗嘱无效的特殊情形及处理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遗嘱可能会出现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状况。 具体来说,当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时,在这些情况下,遗嘱中无效部分的遗产分配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3.其他特殊情况及遗产分配方式 另外,如果出现遗嘱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的情况,或者由于某些法定事由导致遗嘱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涉及到的这部分遗产同样会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分配。 总之,一般情况下应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但当存在特殊情况时,遗产分配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指定房产由小李继承。但小胡提出异议,称小朱立遗嘱时精神错乱,且遗嘱无小朱亲笔签名,该遗嘱应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的效力问题,若小朱立遗嘱时确实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此遗嘱可能无效。因为法律规定,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自书遗嘱没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这种情况下遗嘱也可能无效。无效部分的遗产需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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