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增值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增值的婚前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不属于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且该房屋的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属于个人财产,房屋在没有出售之前,其增值部分是不可得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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