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继承有照顾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产继承方面,残疾人有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照顾,具体情形如下:
一、法定继承方面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是均等分配的。 然而,当继承人存在生活上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时,在分配遗产时,法律会予以特殊照顾。 对于残疾人而言,如果其残疾程度较为严重,在实际的遗产分配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其具体的生活需求、残疾状况等多方面因素,适当增加其继承遗产的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 二、遗嘱继承方面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法律规定其需要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是为了避免残疾人在遗嘱执行后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 假如遗嘱中没有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保留相应份额,那么在进行遗产处理时,应当首先为该残疾人留下能够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必要财产。 在确保这部分财产得到保障后,剩余的遗产部分再按照遗嘱中所确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残疾的儿子小李和女儿小静。按法定继承本应均分,但小李肢体残疾无法工作且无经济来源。小朱生前立遗嘱,却未给小李留份额,争议点在于小李能否获更多遗产及遗嘱未留份额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方面,小李残疾程度严重,无法正常工作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符合“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条件,法院会综合其生活需求、残疾状况等因素,适当增加其继承份额。 2、在遗嘱继承方面,遗嘱未给小李留份额,处理遗产时应先为小李留下维持基本生活的必要财产,剩余部分再按遗嘱分配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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