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妈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定继承相关规定中,《民法典》明确了后妈和子女在不同情形下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一、后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 后妈若与被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她作为配偶,无疑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这里所说的合法有效婚姻关系,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结婚的婚姻。 例如,两人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关系便受到法律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后妈在法定继承中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地位。 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亲生子女无论与父亲的关系亲疏如何,都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 而对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所谓有扶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在生活上、经济上受到继父母的抚养和照顾,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此外,在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进行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后妈小丽和小朱就遗产继承产生争议。小丽称自己与小朱父亲有合法婚姻关系,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小朱则质疑小丽的继承资格,且认为自己作为亲生子女应多分遗产。 案情分析: 1、小丽若与小朱父亲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结婚,那么她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地位。 2、小朱作为亲生子女,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在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的情况下,若小朱不存在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需照顾的情形,不能主张多分遗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