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立房产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房产遗嘱时,可参考以下几种常见且有效的方式: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在书写时,要详细注明房产的具体信息,同时,要清晰写明由谁来继承该房产。 写完后,遗嘱人必须亲自签名,并且注明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在代书过程中,要准确记录遗嘱人的意愿。 代书完成后,需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随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以此确认遗嘱的有效性。 3.公证遗嘱: 遗嘱人需要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且严格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遗嘱人的身份、房产的产权归属等。 经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会予以公证。 由于公证遗嘱经过了专业机构的审核,所以其效力相对较高。 此外,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立好遗嘱后,最好选择安全、可靠的方式妥善保管,防止遗嘱遗失或被篡改。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房产遗嘱,他先尝试自书,未注明房产面积,且未写立遗嘱日期;后找小胡代书,却只有一个见证人小李;最后打算公证,但未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对于遗嘱的有效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自书遗嘱未详细注明房产信息且缺注立遗嘱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要求,可能影响其效力。 2、代书遗嘱仅有一人见证,未满足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条件,此代书遗嘱存在瑕疵。 3、公证遗嘱需遗嘱人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小朱未前往,公证程序未完成,该公证遗嘱不成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