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遗嘱不给配偶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遗嘱不给配偶这一情况,下面为你做详细解析:
一、遗嘱自由原则的内涵 我国《民法典》赋予了自然人遗嘱自由的权利。 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安排个人财产。 具体来说,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还能指定专门的遗嘱执行人。 例如,一位老人辛苦积攒了一定的财产,他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决定把这些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同时,他也有权利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父母排除配偶继承权利的合法性 父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处分自己财产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 他们能够根据自身的意愿来选择遗嘱继承人,其中就包括排除配偶的继承权利。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遗嘱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从实质要件看,遗嘱人需要具有遗嘱能力,也就是具备能够清晰表达自己意愿、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内容也要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只有这样,所订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父母遗嘱不给配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辛苦积攒了不少财产,在立遗嘱时,明确表示财产由小朱继承,排除了小朱母亲(配偶)的继承权利。小朱母亲认为自己作为配偶,应享有财产继承权,对此表示不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遗嘱自由原则,小朱父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包括选择遗嘱继承人,排除配偶继承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2、小朱父母所立遗嘱若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如具有遗嘱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那么该遗嘱就是有效的,排除配偶继承权利的做法也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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