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不愿意把遗产给女儿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父母对遗产分配有自主决定权
从法律角度而言,父母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将遗产给予女儿的。 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自然人能够依照相关规定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同时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这就表明,父母拥有通过遗嘱的方式,按照自己的意愿对遗产进行分配的权利,其中自然也包括选择不把遗产分给女儿这种情况。 2.遗嘱需符合法定要求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就自书遗嘱来说,要求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写完后要签名,并清楚地注明年、月、日,这样才能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而代书遗嘱则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保证遗嘱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如果遗嘱不符合这些法定要求,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 3.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办理 要是父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遗产分配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遗产应当均等分配。 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某个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遗产分配也可能会不均等。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去世,留下一笔遗产。小朱作为女儿,认为自己应分得遗产,但父母遗嘱中未给她留份额,她质疑遗嘱效力。且遗嘱存在形式问题,没有注明年月日。若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她应有份,但兄弟认为她未尽赡养义务不应分。 案情分析: 1、父母有自主决定遗产分配权,若小朱确实长期不尽赡养义务,父母有权通过遗嘱不将遗产分给她。 2、此遗嘱因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求,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3、若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小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继承权,但如她未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能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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