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怎么做才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使遗嘱公证有效,需按以下步骤有序进行:
一、确定立遗嘱人资格 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意味着其心智和认知能力正常,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对自己所做出的行为以及遗嘱中涉及的各项内容,都要有明确的认知和理解能力。 二、准备相关材料 一般来说,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用于证明自身身份;户口簿,能显示立遗嘱人的家庭关系等信息;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款证明等,用以明确需要分配的财产情况。 具体所需材料,可提前向当地公证机构进行详细咨询,确保准备齐全。 三、提出公证申请 立遗嘱人要亲自前往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的重要事项。 因为遗嘱涉及个人重大财产分配等关键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四、公证机构受理与审查 公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并全面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信息、行为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以及遗嘱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等。 五、制作公证书 经审查,若各项条件均符合规定,公证机构会依照规定程序精心制作公证书。 公证书中应明确、详细地写明遗嘱内容,有立遗嘱人的清晰签名,以及加盖公证机构的印章等关键信息。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并进行公证,准备了身份证、户口簿,但财产证明未备齐。其前往经常居住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机构受理审查时,认为小朱未准备好财产证明影响对遗嘱财产分配内容的认定,小朱称自己清楚财产状况无需证明,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立遗嘱人,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清晰表达意愿并明确财产状况,虽称清楚财产但未备证明,不利于公证机构全面审查。 2、准备相关材料是必要步骤,财产证明缺失可能导致遗嘱涉及财产部分真实性存疑,公证机构要求补齐合理。 3、公证申请需本人亲自办理,小朱亲自前往符合规定,但材料不齐影响后续流程。 4、公证机构审查严格,对关键信息缺失提出质疑是履行职责。 5、只有各项条件符合,才能制作公证书,小朱应按要求补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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