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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立遗嘱不给女儿可以起诉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下面为您详细分析相关内容:
一、遗嘱自由原则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遗嘱自由原则是一项重要规定。
这意味着公民能够按照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来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对于父母而言,他们作为财产的所有者,拥有充分的权利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这种安排体现了对个人财产处置权的尊重,让财产所有者能够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情感因素等多方面考虑,做出最符合自己心意的财产分配决策。
二、法定限制情况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遗嘱自由并不是毫无边界的绝对自由。
如果遗嘱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它的效力就可能会受到影响。
例如,遗嘱并非父母真实意思的体现,像是在受到他人胁迫或者欺诈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这样的遗嘱显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遗嘱的形式也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像代书遗嘱如果缺少必要的见证人,那么这份遗嘱同样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能否起诉
如果女儿觉得遗嘱存在上述这些可能导致无效的情形,她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法院对遗嘱的效力进行确认。
但要是经过审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父母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的行为就应当得到尊重,即便没有给女儿分配财产,法院也会依据遗嘱的内容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立下遗嘱,将财产指定给儿子小胡,排除了女儿小朱的继承资格。小朱认为父母遗嘱是受他人胁迫所立,且代书遗嘱缺少见证人,存在无效情形,为此与小胡产生争议,小朱欲起诉确认遗嘱无效。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证据证明父母立遗嘱时受到胁迫,该遗嘱非父母真实意思体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此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2、若代书遗嘱缺少必要见证人,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遗嘱也可能被判定无效。若无法证明存在无效情形,遗嘱合法有效,法院将尊重父母意愿按遗嘱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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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3: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