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继承权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屋继承权的归属问题,有明确的原则和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农村房屋的继承依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法定继承有着严格的继承人顺序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若某村民去世,其有配偶和子女,那么农村房屋就由配偶和子女继承。 二、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来继承其农村房屋。 比如,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遗嘱中明确将房屋留给某个子女。 三、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可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约定由扶养人承担对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待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农村房屋归扶养人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农村房屋的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只有在继承房屋的同时,才能够继续使用相应的宅基地。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农村房屋一处。小朱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还有兄弟姐妹小静。小李主张按照法定继承,由自己和子女继承房屋。但小静称小朱生前曾口头表示房屋给自己,要求继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角度看,小李和小胡、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有权继承小朱的农村房屋,小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能继承。 2、小静主张的小朱口头表示缺乏有效遗嘱形式,不能认定为遗嘱继承。且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时继续使用相应宅基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