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写单独所有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房产写单独所有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法定继承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取得房产,即便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取得房产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法律事实。 例如,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期间,其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该方继承了父母的房产。 这种情况下,由于继承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房产通常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基于婚姻期间夫妻财产共有的一般原则,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情况 若遗嘱或遗赠协议中明确表明房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并且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单独继承,这种情况下房产就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但如果遗嘱等未明确约定只归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即便登记为单独所有,通常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继承房产写单独所有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要看继承的方式以及相关遗嘱、遗赠的具体约定内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其父母去世且未留遗嘱,小朱按法定继承得一处房产并登记为单独所有。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小丽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登记为单独所有应属其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遗嘱写明房产由小静单独继承并登记单独所有,后小静与小李结婚,小李认为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法定继承房产虽登记为单独所有,但因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财产共有的一般原则,此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胡遗嘱明确房产由小静单独继承且登记单独所有,该房产属于小静个人财产,小李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缺乏法律依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