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不留给子女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不留给子女是否无效,需从多方面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一、遗嘱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遗嘱存在多种形式,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严格的法定要件。 以自书遗嘱为例,它需要遗嘱人完全凭借自己的书写能力,亲自将遗嘱内容完整地书写下来,之后还要清晰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准确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而代书遗嘱则要求有两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若遗嘱的形式不符合这些法定要求,那么该遗嘱就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二、遗嘱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处于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 倘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意识不清,比如因重病昏迷、脑部受损等导致无法清晰思考;或者精神错乱,像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三、是否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体现。 若遗嘱人是在受到他人的欺诈,例如被误导认为自己的子女对其不好而实际并非如此;或者受到胁迫,比如被威胁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等情况下订立遗嘱,违背了其内心真实的意愿,那么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四、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比如,遗嘱中不能将遗产指定给非法的用途,或者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否则该遗嘱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朋友小李,未留给子女。小胡等子女认为遗嘱无效,争议点在于遗嘱形式、小朱立遗嘱时行为能力、是否受胁迫以及内容是否违法违规。经调查,遗嘱为代书遗嘱,只有一人见证。 案情分析: 1、从遗嘱形式看,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此遗嘱只有一人见证,不符合法定要求,可能无效。 2、若小朱立遗嘱时意识不清或精神错乱,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无效。 3、若小朱是受欺诈、胁迫订立此遗嘱,违背其真实意愿,遗嘱应认定无效。 4、若遗嘱内容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情形,该遗嘱同样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