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遗嘱没公证有没有法律效果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手写遗嘱也就是自书遗嘱,即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要能够独立开展民事活动,这意味着其精神状态正常,意识清晰。 比如,没有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能够清楚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如昏迷、精神错乱等,那么所立遗嘱是无效的。 二、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能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 例如,他人通过威胁遗嘱人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等方式,迫使遗嘱人按照其要求立下遗嘱,这样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内容合法合规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不能将非法所得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也不能在遗嘱中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项,如限制他人的婚姻自由等。 四、符合书写规范 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公证并非自书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 经过公证的遗嘱,其证明力相对更高。 若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手写了一份遗嘱,未进行公证。小胡称小朱立遗嘱时精神错乱,遗嘱无效;小李认为小朱是受胁迫所立;小丽觉得遗嘱内容涉及非法财产分配不合法;小静则指出遗嘱没签名注日期不符合规范,该遗嘱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立遗嘱时精神错乱,处于意识不清状态,无法独立开展民事活动,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此遗嘱无效。 2、若小朱是受欺诈、胁迫立下遗嘱,不能体现其真实意思,该遗嘱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3、若遗嘱内容存在非法财产分配或违背公序良俗事项,不符合合法合规要求,遗嘱无效。 4、若遗嘱未由小朱亲自书写、无签名及具体日期,不符合书写规范,遗嘱同样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