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财产能立遗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共同财产能否立遗嘱的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不能单独处分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拥有的财产。 比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收入、购置的房产等,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当涉及立遗嘱时,遗嘱人是不可以对整个共同财产随意进行处分的。 因为共同财产是由多方共同拥有,每一方都有其相应的份额。 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所以,当一方立遗嘱时,只能针对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份额作出安排,而不能擅自处置另一方的份额,这是对其他共有人财产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二、需先析产再立遗嘱 若要对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立遗嘱,一般需要先进行析产。 析产就是明确区分出在共同财产中自己具体所占的份额。 这可能涉及到对财产的来源、贡献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 在完成析产,清楚确定自己的份额后,才可以在遗嘱中对这部分属于自己的财产,依照自己的意愿去指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总之,共同财产不能直接全部通过遗嘱进行处分,必须先确定自己的份额,而后对属于自己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立遗嘱进行合理安排,这样才能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姻期间购置房产一套。小朱患病后立下遗嘱,将整套房产都留给儿子小静,未考虑小丽的份额,引发争议,焦点在于小朱能否通过遗嘱处分整套共同房产。 案情分析: 1、小朱不能单独处分共同房产。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一般各占一半份额。小朱立遗嘱时只能针对自己的一半份额作出安排,擅自处置小丽份额的行为无效,这是对小丽财产权益的保护。 2、小朱若要对房产中自己份额立遗嘱,应先析产,明确自己在房产中所占具体份额后,再在遗嘱中对属于自己的部分指定继承人,这样遗嘱才有效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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