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写了遗嘱但是没公证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遗嘱即便未进行公证,也是有效的,下面为您详细阐释:
一、遗嘱有效性的判定依据 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法定形式多样,具体如下: -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这要求遗嘱人能独立清晰地表达自身意愿,书写内容完整准确。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同样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才可采用,且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只要遗嘱符合相应形式要求,是遗嘱人真实意思体现,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为有效。 二、公证并非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 公证遗嘱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其作用主要是增强公信力和证明力。 未公证的遗嘱,只要满足有效条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李,但该遗嘱未进行公证。小朱去世后,小胡认为遗嘱未公证不具效力,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若符合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法定形式,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违规及违背公序良俗,即便未公证也是有效的。 2、公证并非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小胡以未公证为由主张遗嘱无效缺乏法律依据,应按照小朱的遗嘱,将房产分配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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