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儿子死了两个老人的遗产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老人遗产的归属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有遗嘱的情况 若老人在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这份遗嘱就成为了确定遗产分配的关键依据。 遗嘱体现了老人对自身财产的明确意愿,其中指定的继承人将按照遗嘱内容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 这里的继承人不受是否为在世儿子的限制,可能是其他亲属,也可能是朋友等特定人员。 比如,老人可能因为某个孙子一直悉心照料自己,便在遗嘱中指定该孙子继承一部分房产。 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被严格执行。 二、无遗嘱的情况 当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办理遗产分配事宜。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面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即便老人的三个儿子中有两个已经去世,在世的儿子依然享有继承权。 而且,如果死去的两个儿子有子女,也就是老人的孙子女,他们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原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例如,大儿子去世后,大儿子的子女可以代替其父亲继承相应份额。 总之,老人遗产的归属要依据是否有遗嘱以及法定继承规定来确定。 若家庭情况复杂或存在财产纠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是明智之举。 案情回顾: 小朱老人去世后,遗产归属成争议焦点。小朱生前有遗嘱,指定一直照料自己的孙子小李继承部分房产,但其在世儿子小胡认为应按传统由儿子继承。另外,小朱部分遗产未在遗嘱中提及,而去世的儿子有子女小静、小丽,她们主张代位继承相应份额。 案情分析: 1、对于遗嘱指定小李继承部分房产,因遗嘱体现老人意愿且合法有效,指定的继承人小李应按遗嘱内容继承相应遗产份额,不受是否为在世儿子限制。 2、对于未在遗嘱中提及的遗产,因老人未留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在世儿子小胡享有继承权,去世儿子的子女小静、小丽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原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