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指定一个人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要明确指定一人来继承遗产,可通过以下具体方式来实现:
一、遗嘱继承 自书遗嘱: 这是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形式。 在书写时,遗嘱人需要使用自己的笔迹,将遗产分配的具体意愿清晰、准确地记录下来。 其中要特别明确指出遗产将由特定的某一人继承,不能存在模糊不清的表述。 写完后,遗嘱人需在遗嘱上亲自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例如,在遗嘱中写明“我名下位于某某地址的房产,由我的儿子某某某继承”等清晰内容,且字迹要工整、易于辨认。 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选择代书遗嘱。 这种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公证遗嘱: 遗嘱人可以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效力在各种遗嘱形式中相对较高,更能保障遗嘱人指定继承的意愿得以实现。 二、遗赠 若遗嘱人想将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就可以采用遗赠的方式。 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将遗产赠与该特定人,并且也要符合相关的形式要件。 需要着重注意的是,无论是遗嘱还是遗赠,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避免出现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导致遗嘱或遗赠无效的情形,从而确保指定继承的意愿能够顺利、有效地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欲将房产指定由小李继承,便自书遗嘱,字迹潦草且未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小胡提出遗嘱无效,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年、月、日,小朱的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在形式上存在瑕疵。 2、小朱若想遗嘱有效指定小李继承,应重新规范书写自书遗嘱,注明日期,或者选择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他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以确保其指定继承的意愿能得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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