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世人的房产如何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确定继承人范围:在确定谁可以成为继承人时,通常会将范围设定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
配偶是与被继承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伴侣,他们在继承中享有重要地位。 子女则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些人在法律上被视为与被继承人关系密切,有权利继承其财产。 2.遗嘱继承优先: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且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的约定来进行继承。 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中自书遗嘱要求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具体信息,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这样可以让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财产分配给特定的继承人,避免了法定继承可能带来的纠纷。 3.法定继承顺序:当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他们在继承中具有优先地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样的顺序安排是为了保障与被继承人关系最密切的人的合法权益。 4.办理继承手续:办理继承手续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二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办理公证可以让继承过程更加规范和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出具继承公证书。 通过诉讼途径则是在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这样可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小朱去世后,围绕遗产继承产生争议。小朱配偶小李主张按法定继承,因其认为小朱遗嘱无效。小朱养子女小胡称应按遗嘱继承,且对继承手续办理方式与小李存分歧。 案情分析: 1、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养子女,均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2、遗嘱继承优先性上,若小朱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有其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等,应按遗嘱继承。 3、法定继承顺序上,小李和小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继承权。 4、办理继承手续上,若协商一致可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若存在争议如本案情况,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判决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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