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权多久属于放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继承权放弃的时间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可放弃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起便开始了。 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直至遗产实际被处理之前,继承人有权作出放弃继承的决定。 例如,当父母一方去世后,到遗产开始分配处置之前,子女就可以考虑是否放弃继承。 如果在这段时间内,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视为接受继承。 二、放弃需通过特定方式明确表示 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等作出清晰明确的表示。 比如,通过撰写正式的放弃继承声明书,并递交给相关人员或机构。 当然,如果采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且本人后续承认这一行为,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能够证明其放弃的意愿,这种情况下,也应当认定其放弃行为是有效的。 三、反悔情况需区别对待 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进行过程中,继承人若对之前放弃继承的决定反悔,此时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来判定是否予以承认。 比如有新证据表明放弃继承时存在误解等情况。 而一旦遗产已经处理完毕,继承人再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律将不予承认。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在遗产处理前,小朱口头表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且无证据证明放弃意愿。小胡则书面声明放弃继承,遗产分配后又想反悔要回份额。争议点在于小朱反悔是否有效,小胡能否在遗产处理后反悔。 案情分析: 1、小朱口头放弃后反悔且无证据,按规定其放弃行为难以认定有效,因其未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且无后续承认或充分证据支持,应视为接受继承。 2、小胡在遗产处理后反悔,法律不予承认,因为一旦遗产已经处理完毕,继承人再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律明确规定不予以承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