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购房资格定金怎么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无购房资格定金怎么退还 若您并不具备购房资质而支付了定金,此情况下仍有可能申请退还。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所述,当出卖方以认购、订购或预订等形式从买方处收取定金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担保时,倘若由于双方任意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成功签订该合同,那么应依据相关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 而如因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因素,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得以订立,则出卖方应将定金悉数返还给买方。 值得注意的是,若因楼市调控政策导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或降低购买能力,买方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收回定金。 此外,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其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在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取的费用应视为房价款的一部分,若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全额返还所收取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无购房资格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若各方均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触犯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强制性规定,则该合同可视作合法有效。 各方可依据合同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应有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特定的房地产限制购买政策背景下,购房资格审查成为必要环节。 这并不符合导致合同无效的前述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因此,即使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也并非必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无购房资格定金合同有效吗 在没有购买房屋合法资格的情况下缔结的定金协议之有效性,须依照具体情形进行深入剖析与评估。通常来说,若在签署定金协议之际,交易双方明确知晓买方并无购置房产的合法资格,却仍然约定交纳定金,那么此份定金协议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这是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法律层面的阻碍,违反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法律条文。然而,倘若买方在签署定金协议之时并不清楚自身缺乏购买房屋的合法资格,并且卖方亦未对此进行严格审查与告知,那么这份定金协议便可能引发一些争议。总的来说,对于在缺乏购买房屋合法资格的前提下,定金协议的有效性如何评判,必须结合双方的主观过失、协议条款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购买房屋之前,务必详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房屋的合法资格,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纷争以及经济损失。 若不具备购房资质而支付定金,仍可申请退还。根据法律解释,因双方原因无法签约,定金按法律规定处理;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签约,卖方应退还定金。若因政策导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可解除合同并收回定金。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未签约时应全额返还预订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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