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设立遗嘱时,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各类民事活动,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这意味着遗嘱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比如,一个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是无效的;而那些虽有一定认知能力,但因某些原因不能完全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所立的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若遗嘱是在他人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那就不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想法,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另外,伪造的遗嘱显然不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也是无效的;如果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么被篡改的这部分内容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遗嘱中不能随意处分属于他人的财产,因为这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遗嘱形式合法 遗嘱有多种形式,如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法定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案情回顾: 小朱在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期间立下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小李。小胡怀疑遗嘱真实性,称小朱当时无法辨认自己行为,且怀疑有他人胁迫情况。同时,遗嘱中涉及处分部分小丽财产,遗嘱形式为自书但未注明日期。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患严重精神疾病,属无行为能力人,根据规定,其立的遗嘱应无效。 2、若存在他人胁迫情形,该遗嘱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3、遗嘱中处分小丽财产,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此部分内容无效。 4、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该遗嘱形式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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