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的方式有哪几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房产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法定继承 当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时,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房产。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和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能够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自己的房产。 遗嘱的形式多样,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公证遗嘱则需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只有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三、遗赠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把房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一定期限内表示接受。 四、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与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扶养人要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相应地,就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种方式能保障被扶养人的生活和身后事安排。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小朱有配偶小丽,父母健在,还有兄弟姐妹。小丽主张自己作为配偶应继承全部房产,小朱兄弟姐妹则认为也有继承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有明确顺序,小丽作为配偶、小朱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继承权。 2、小朱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们不参与继承,所以小丽和小朱父母应继承该房产,小朱兄弟姐妹的主张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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