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遗嘱有效期几年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公证处遗嘱的有效期问题
公证处遗嘱在严格意义上是没有有效期的。 具体来说,一份有效的公证遗嘱,需要满足多方面条件。 首先,遗嘱本身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公证的程序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从申请到审核再到最终的公证完成,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 其次,内容也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同时,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并且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只有这样,遗嘱才是有效的。 2.影响遗嘱效力的情况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遗嘱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新遗嘱的影响:若立遗嘱人后续又立了新的遗嘱,且新遗嘱同样符合法定要件,那么新遗嘱可能会变更或撤销之前公证遗嘱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效力,不能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若要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只能以新的公证遗嘱来进行。 客观情况变化的影响:若出现遗嘱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形,例如遗嘱中涉及的财产状况发生改变等,遗嘱的执行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遗嘱本身的效力并不当然丧失。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在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死后,小静认为遗嘱有效应按其执行,而小胡提出小朱后期立有新遗嘱,且客观情况有变化,遗嘱应无效,双方就公证处遗嘱有效期及效力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有效期,公证遗嘱严格意义上无有效期,只要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立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就是有效的。 2、对于新遗嘱影响,若新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可能变更或撤销之前公证遗嘱部分或全部内容,但公证遗嘱不能被自书等遗嘱撤销或变更,只能以新公证遗嘱进行。 3、客观情况变化虽可能影响遗嘱执行,但不当然使遗嘱丧失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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