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法律继承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子的法律继承权归属问题,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一般遵循这些规则:
一、法定继承 当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则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房产。 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要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形式上可以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多种形式。 三、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能够与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扶养人要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相应地,扶养人就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这体现了对扶养人履行义务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小朱有配偶小李,还有兄弟姐妹小胡、小丽。小李认为自己作为配偶应继承房产,小胡、小丽则主张也有继承权,双方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规则,小李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有权优先继承房产。 2、小胡、小丽作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与继承,所以该房产应由小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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