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去哪里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
2、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分支机构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及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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