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程序:
没有公证遗嘱或者是法院确认有效的其他类型遗嘱,需要向公证处提供财产证明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进行公证遗嘱,便不用进行房产继承公证,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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