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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4、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5、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7、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8、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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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