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的女儿该不该分家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出嫁的女儿应该分家产。
血缘关系是不会改变的。女儿出嫁还是父母的女儿。 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并且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不管是否出嫁都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如果父母在生前立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的财产范围有: 1.公民生前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如果夫妻两个都是独生子女,并且双方的父母也都是独生子女,将不会存在这类问题。 法律有规定,继承权对于男女方面是平等的,所以法律是支持女儿要求分配娘家的财产。 法定继承权的顺序是第一-顺序有配偶 ,女,父母,第二顺序有弟兄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了财产,那么第二顺序就没有权利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不管是子女还是父母,还是兄弟姐妹,不-定非要亲身的,所有的关系都包含着有抚养义务的关系。 但是从习俗的层面上讲,进入了父系社会,就只有子承父业,并没有女儿继承家产的传统,传统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就等于泼出去的水,基本上就是和娘家分开的另一个家庭的人了,非要分财产,也许当时出嫁的时候娘家的嫁妆就是一部分的财产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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