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婆出资买房离婚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婆出资购房在离婚时房屋归属问题,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明确赠与一方:若公婆明确表明该出资是专门对夫妻中一方的赠与,比如通过书面协议、公证等方式清晰说明只赠与某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房屋毫无疑问归这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2.未明确赠与对象:若公婆在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具体对象,一般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此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例如房屋的购买时间、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出资为借款: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婆的出资实际是借款,比如有借条、转账备注为借款等。 那么离婚时,借款方应当返还这笔借款。 总之,具体的房屋归属要依据实际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公婆出资购房。小朱认为公婆出资是赠与自己,拿出一份书面协议证明;小李则称协议是伪造,认为公婆未明确赠与对象,应是赠与夫妻双方,双方就房屋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书面协议真实有效,依据相关规定,能明确公婆出资是对小朱一方的赠与,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李无权分割。 2、若协议被认定无效,且公婆未明确赠与对象,按照法律规定,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相关原则判决。 3、若有证据证明公婆出资是借款,借款方需返还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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