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是男方名字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房屋的分割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婚后购房情况: 一般来说,若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即便登记在男方名下,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用于购房的资金也多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所以,离婚时,女方有权主张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2.婚前财产情况: 若有证据能证明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付款凭证等都能证明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那么离婚时女方就无权分割此房屋。 3.父母出资购房情况: 如果房屋是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且明确约定只赠与男方一人,那么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不能分割; 若未明确约定,通常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女方可参与分割。 4.继承所得房屋情况: 若房屋是男方在婚后通过继承等方式获得,遗嘱或继承协议中明确只归男方所有,那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若未明确,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参与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因感情破裂欲离婚,争议焦点在于房屋分割。房屋是婚后购买但登记在小朱名下,且小朱称购房款部分是其婚前财产,小朱父母也曾出资,另外小朱婚后还继承了一套房屋。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若无证据证明购房款为其婚前财产,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分割。 2、小朱父母出资部分,若明确约定只赠与小朱一人,则该部分对应房屋份额为小朱个人财产;未明确约定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小朱继承的房屋,遗嘱或协议明确只归小朱所有,为其个人财产;未明确则小丽可参与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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