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主妇离婚有没有财产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依法享有财产分割的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均等分割。 这里的共同财产涵盖多个方面,像工资,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奖金,是基于工作表现等额外获得的收入; 劳务报酬,即通过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益等。 2.家庭主妇的贡献认定:家庭主妇虽未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但在婚姻期间为家庭默默付出了大量劳动。 比如照顾家庭成员的生活起居、教育子女等,这些付出对家庭财产的积累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财产分割时应充分考虑。 3.财产分割的原则:对于房产、存款等共同财产,要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分割。 若一方存在重婚、虐待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主张适当多分。 总之,家庭主妇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割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多年,小朱是家庭主妇,后两人决定离婚。争议点在于财产分割,小朱认为自己照顾家庭有贡献应多分财产,小李则认为自己赚钱多应多分。双方对房产、存款等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较大分歧。 案情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明确,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小朱虽无直接经济收入,但小李的收入在婚姻期间也属共同财产。 2、小朱照顾家庭成员、教育子女等付出对家庭财产积累有重要作用,分割财产时应充分考虑其贡献。 3、若双方无过错行为,财产分割应按贡献大小、照顾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具体由法院结合实际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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