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买房写男名房子属于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男方买房写男方名的房产归属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归属:通常情况下,这种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男方在婚前用自己的资金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从法律角度讲,该房屋初始产权归男方所有。 2.共同还贷情况:若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男方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 在离婚时,女方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相应权益,因为这部分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的付出。 3.特殊约定:若双方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 比如双方书面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等。 总之,判断房产归属的关键在于购房款的来源以及是否有关于财产归属的特殊约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准备结婚,婚前小朱用个人积蓄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后两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小丽主张房屋有自己的份,小朱则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应归自己,双方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小朱婚前用自己资金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初始产权归小朱所有,这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二人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小丽有权就这部分主张相应权益。 3、若二人婚前或婚后有关于该房产归属的特殊书面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来确定房产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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