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贷款买房在离婚时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登记一方名下且共同还贷:若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还贷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是有权请求补偿的。 2.约定房产归属:若双方事先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未还贷款就由该方继续承担,另一方无需再参与还贷,也不参与房产分配。 3.未约定房产归属:若双方没有约定房产归属,离婚时房产原则上归登记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有权主张补偿。 4.综合判断与争议解决:具体分割情况要综合实际因素判断,如出资比例、贷款情况等。 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小李共同还贷。离婚时,小李主张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小朱却认为小李无权主张。另外,小胡和小丽离婚时,对于婚前贷款买且登记在小胡名下的房产归属未作约定,小丽要求分割房产,小胡不同意。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小李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还贷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有权请求补偿,小朱应给予相应补偿。 2、小胡和小丽的情形中,房产原则上归登记方小胡所有,但小丽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有权主张补偿,小胡不能无故拒绝。 3、若双方存在争议,应综合实际因素判断,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