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房产约定效力多少年无效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房产约定的效力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1.一般有效情况: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时,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是有效的。 比如夫妻双方基于自身意愿,对房产归属、使用等作出明确约定,这样的约定受法律保护。 2.涉及第三人情况:当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例如将房产约定给第三人时,就可能需要第三人同意或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否则,该约定可能存在效力瑕疵。 3.存在瑕疵可撤销情况:离婚时,婚内房产约定可作为财产分割依据。 但若约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对方可在规定期限内请求撤销。 撤销权行使期限有所不同,一般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若因重大误解,当事人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总之,婚内房产约定效力要依具体情况判定,有疑问时咨询专业律师是明智之举。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系夫妻,婚内约定房产归小李所有,后小朱称约定时受小李胁迫。此外,二人曾约定将部分房产赠与小静,小静对此并不知情且未表示同意。争议点在于该婚内房产约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间房产归属约定,若能证实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则通常有效。但小朱称受胁迫,若属实,小李可在规定期限内请求撤销。 2、关于赠与小静房产的约定,因涉及第三人利益且小静未同意,此约定可能存在效力瑕疵。婚内房产约定效力需依具体情况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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