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不包括什么范围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范围相关解析如下:
一、对夫妻双方的效力 婚内财产约定主要涉及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这种约定在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且其效力不受离婚与否的影响。 无论夫妻关系是否存续,双方都应按照约定来处理相关财产。 二、对第三人的效力 婚内财产约定不涉及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具体来说,当一方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时,如果第三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该财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即使夫妻之间有婚内财产约定,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 例如,夫妻约定某套房产归妻子个人所有,但丈夫未告知第三人就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人,且第三人是善意的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此抵押行为有效,第三人的债权优先受偿。 总之,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不涉及对第三人的对抗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婚内约定某套房产归小李个人所有。后小朱未经小李同意且未告知第三人小胡,就将该房产抵押给小胡,小胡不知此婚内约定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争议点在于该抵押行为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双方而言,小朱和小李的婚内财产约定在他们之间是有效的,不论夫妻关系是否存续,双方都应按约定处理财产。 2、对于第三人小胡,因其是善意的,有合理理由相信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小朱个人财产,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此抵押行为有效,小胡的债权优先受偿,婚内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小胡这样的善意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