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效相关规定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有以下重要内容: 1.一般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明确知道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了部分财产,知晓此事之日起算三年时效。 当然,若法律另有规定,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最长时效为二十年:自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条件成就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3.特殊撤销时效为一年: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需明确财产分割方式、归属等,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例如,一方以欺骗手段让另一方签订不公平协议,受欺骗方得知真相后一年内可申请撤销。 总之,这些时效规定是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因时间久权利难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后小朱发现小李在离婚前隐藏了部分财产。小朱知晓此事后,犹豫是否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效争议。另外,小胡与小丽离婚时,小丽以欺骗手段让小胡签了不公平协议,小胡后来知晓真相。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适用一般时效三年规定。从小朱知道小李隐藏财产之日起算三年时效,若超过此期限,其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可能难获支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2、对于小胡的情况,适用特殊撤销时效一年规定。小胡应在知道小丽欺骗之事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超过一年,撤销请求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3、若从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条件成就起算超过二十年,法院不再保护相关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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